公告日期:2020-05-25
证券代码:836968 证券简称:ST 宏成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深圳市宏成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的修订经公司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章程的主要内容,分目录、章节列示:
深圳市宏成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O二O年五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 股份 ......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5
第二节 发起人、认购股份数、持股比例和出资方式...... 5
第三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第四节 股份转让 ......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第一节 股东 ......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4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第五章 董事会 ...... 19
第一节 董事 ...... 19
第二节 董事会 ...... 21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 25
第四节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5
第六章 监事会 ...... 26
第一节 监事 ...... 26
第二节 监事会 ...... 27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29
第二节 利润分配 ...... 29
第八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0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1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3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34
第十二章 争议解决 ...... 35
第十三章 附则 ...... 35
深圳市宏成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宏成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深圳市宏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继承。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深圳市注册登记。
注册名称:深圳市宏成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社区留仙大道 4093 号南山云谷创新
产业园综合服务楼 811
注册资本:2600 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可能聘任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专注于网络终端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有效期内从事计算机网络产品、通信产品、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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