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11-30 15:41:12 股吧网页版
恒邦物流: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30



公告编号:2021-027

证券代码:836969 证券简称:恒邦物流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牟平区东关路 461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立宝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1-027

公司总经理孙健、副总经理孙艳华、财务总监娄序萍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邹立宝、张世政、金广新、孙术丰、吕艳秋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均为连选连任。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邹立宝、张世政、金广新、孙术丰、吕艳秋,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符合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布的《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提名宫妮、岳立新作为公司第三届

公告编号:2021-027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宫妮、岳立新均为连选连任。上述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宫妮、岳立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符合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布的《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