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31
公告编号:2022-008
证券代码:836979 证券简称:惠民水务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包头惠民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内蒙古惠和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和水务”)由包头惠民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共同出资设立,成立于 2020 年 08 月 11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50118MA0QT2NX0T;法定代表人为王志强;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惠和水务 65%的股权,惠和水务股东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惠和水务的 35%股权给我公司,由于上述股权全部未实缴到位,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0 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惠和水务 100%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公告编号:2022-008
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惠
民水务公司总资产为36,601.82万元,净资产为15410.42万元;惠和水务截止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27.59 元,净资产为-36.47 万元,本次转让价格为 0 元。
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企业总部
大楼西楼 3301 室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企业
总部大楼西楼 3301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段慧森
公告编号:2022-008
实际控制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
主营业务:土地整理;城市轨道交通、桥梁、隧道、河道、城市主干道基础
设施建设;体育馆、展览馆建设;对供水、污水处理、供热、市政工程、园
林绿化等社会公用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投资、开发、建设;绿化工程、水利工
程施工;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装饰装修工程及物业服务
注册资本:100,000.00 万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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