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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26 23:15: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维持给予河南省寰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纪律处分的决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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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0 号
申请人: 河南省寰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关于给予河南省寰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
定书〔 2023〕 107 号) , 向我司申请复核。 该决定认定, 河南省
寰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信息) 未能按期编制
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且未配合主办券商及全国股转公司核
查工作,未按要求提供相应信息, 我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对寰
宇信息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申请人对上述决定存有异议并申请复核, 复核主要理由包
括: 申请人认为其不存在纪律处分决定书认定的“未按期编制- 2 -
并披露2022年年报,未配合核查工作、未按要求提供相应信息”
的情形。 一是申请人已向主办券商说明主动摘牌意向,主办券
商怠于行使职责,拒绝办理相关事项,导致申请人未及时披露
年报;二是申请人始终积极配合核查工作并推动主动摘牌事项;
三是申请人已做到规定的注意和协助义务。
复核会议审议认为, 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是《证券
法》对公众公司提出的法定义务, 寰宇信息未能在规定时限提
出主动终止挂牌申请,未能完成申请流程,不能够免除信息披
露义务。在寰宇信息未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下,全国股
转公司给予寰宇信息纪律处分符合规定。
综上, 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维持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3〕 107 号给予河南
省寰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纪律处分的决定。
全国股转公司
2023 年 9 月 25 日
报送: 证监会公众公司部,稽查局。
抄送: 河南证监局。
分送: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法律事务部, 监管执行部,存档。
全国股转公司办公室 2023 年 9 月 26 日印发
打字: 马德明 校对: 陈嘉亮 共印 2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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