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30
长城证券关于深圳市梧桐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城证券作为深圳市梧桐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风险事项类别
√涉及重大未诉讼仲裁 √停产、破产清算等经营风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 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风险事项情况
在持续督导过程中,主办券商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风险事项:
1、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
随着移动通信网络的发展以及 4G 和 5G 网络的商用,公司所处
的 Wi-Fi 整体解决方案行业市场需求出现了大幅下滑,公司业务收
入逐年下降,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未弥补亏损
24,649,851.39 元,且公司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087,731.10 元。
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股票转让被实行风险警示。公司原有的 Wi-
Fi 整体解决方案业务基本停滞,公司资金紧张,人员流失,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涉及重大未决仲裁
2015 年 8 月 13 日,公司和公司股东杨凤、丁赟、陈瑞广、周
晋平、熊匀波(以下统称“被申请人”)与上海羽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羽时”)签订《投资协议》,约定了相关收入承诺。因被申请人均未完成根据《投资协议》约定的收入承诺,上海羽时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要求公司及其他五位被
申请人向其支付违约金 400 万元等仲裁请求。2020 年 8 月 12 日,
公司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发出的仲裁通知书((2020)沪仲案字第1958 号)并完成了披露工作。目前,该仲裁尚未裁决。
二、对公司的影响
若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无法消除,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经营风险。
目前仲裁尚未裁决,暂未对公司经营或财务方面产生影响。
三、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督导挂牌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分别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2018 年 11 月 22 日、2019 年 6 月 26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了涉及相关风险提示公告。主办券商
将持续关注公司的业务发展和转型情况后续进展,继续督促公司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示相关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无
长城证券
2020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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