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7-05 19:35:03 股吧网页版
清芝融科:涉及诉讼进展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05


公告编号:2021-019

证券代码:837047 证券简称:清芝融科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清芝融科商用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1 年 2 月 25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1 年 2 月 5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清芝融科商用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吴卫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谢梦川、杨园园,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该公司员工
(二)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北京市科桥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科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委派吕松为代表)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宋玉杰、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3 年12 月北京市科桥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桥成长中心”)与清芝融科公司签署了《借款协议》。一、科桥成长中心出借1100万元款项给清芝融科公司;二、清芝融科公司应在三个月后全额返还1100 万元款项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三、吴卫将其持有的清芝融科公司20%股权质押予科

公告编号:2021-019

桥成长中心作为担保。科桥成长中心依前述借款协议约定,于2013 年12 月16日将前述全部借款支付给清芝融科公司。清芝融科公司未按时还款,科桥成长中心与清芝融科公司、吴卫于2015 年签署《还款协议书》,第二条约定清芝融科
公司于2015 年8 月31 日前偿还100 万,于2015 年12 月31 日前偿还200 万元,
于2016 年6 月30 日前偿还885 万元;第三条约定如清芝公司延迟支付的,每延迟一日,按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科桥成长中心支付滞纳金。第四条约定吴卫同意对清芝融科公司履行协议项下义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案件受理日,清芝融科公司尚有785 万元欠款未偿还。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为更好的履行《还款协议书》的约定,希望能够与被上诉人协商将所欠借款分期返还,以确保被上诉人的债权能够实现。另外,协议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以年利率24%承担滞纳金并无法律依据,请二审依法予以调整。
(五)案件进展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 2020 年 11 月 4 日做出(2020)京 0108 民初
3900 号一审判决,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涉及诉讼
公告(补发)》;

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接到北京市第一中法院的开庭通知书;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 2021 年 4 月 8 日做出(2021)京 01 民终 925 号二
审判决,判决结果为维持一审判决;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执行案号
(2021)京 0108 执 14658 号,执行金额 7,908,290 元。

三、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于 2021 年 7 月 2 日查询到北京市第一中法院人民法院在 2021 年 4 月 8 日作
出的(2021)京 01 民终 925 号二审判决,判决结果如下:

公告编号:2021-019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针对本案诉讼结果,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公司未在本次诉讼中出具任何承诺,尊重裁决结果。
四、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原有市场全面萎缩,主营业务面临转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业务未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资金紧张,本次诉讼导致公司资金更加紧张,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