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0
公告编号:2022-012
证券代码:837052 证券简称:京融教育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北京东方京融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可多层次、多渠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可多层次、多渠道的与投资者沟通,沟通方式应尽可能 道的与投资者沟通,沟通方式应尽可能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公司与 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告 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公司文 (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公司文件公开、股东大会、公司网站、分析师 件公开、股东大会、公司网站、分析师会议和业绩说明会、一对一沟通、邮寄 会议和业绩说明会、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广告、宣传单或者其 资料、电话咨询、广告、宣传单或者其他宣传材料、媒体采访和报道、现场参 他宣传材料、媒体采访和报道、现场参
观。 观。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
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 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 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
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告编号:2022-012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
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
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
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
动终止挂牌的,公司应当制定合理的投
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提供回购等方
式为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保护;公
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
解决方案。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的要求,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北京东方京融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东方京融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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