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4
证券代码:837062 证券简称:同成医药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山东同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10 月 2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同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管理和审计监督,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 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 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维护公司 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侵犯,促进公司利润最大化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公司为保证业务活动的正常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对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等组织机构及相关派驻人员等自然人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内部审计通过审查财务收支状况和评价有关的经营管理活动、内部控制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及其他相关资料来促进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
公司内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按照本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协会及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本部设立审计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等工作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审计人员,对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的任免及调动应由公司董事会做出。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较高的道德修养和素质、审计相关专业知识、3 年以上审计工作经验及恰当地进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等,以保证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工作任务。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董事会可根据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按内部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内部审计事项予以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地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受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的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阻挠、打击、报复。
第三章 审计依据和审计对象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的依据:
(一) 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 公司本部及各分、子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会议决议、规划、计划、工作目标、经营方针等;
(三) 其他有关标准。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的对象:
(一) 公司本部、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设立的其他机构、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
(二) 公司本部向各分、子公司派驻的有关人员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有关员工;
(三) 董事会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有关人员。
第四章 审计范围和内容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一) 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1. 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 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情况;
3. 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情况;
4.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决议落实、执行情况;
5. 财务收支及与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1) 财务预算(计划)及执行、财务报告、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及相关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及有效情况等;
(2) 经营成果及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有效性、预算执行情况等;
(4) 管理和核算财务收支的电子信息系统及其反映的电子数据和有关资料的真实、合法、安全、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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