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837084 证券简称:新斯顿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四川新斯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5月28日上午10点
结束时间:2018年5月28日上午12点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西体北路5号力博商务楼4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㈡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㈢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㈣审议《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㈤审议《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㈥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㈦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㈧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流动资金购买国债回购产品的议案》;上述议案内容详见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25日9时00分-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西体北路5号力博商务楼4楼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才智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西体北路5号力博商务楼4楼
联系电话:028-87673900
传真:028-87676600
邮政编码:610031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二)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四川新斯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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