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2
关于深圳市泛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一期)
深圳市泛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深圳市泛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单兴、陈金飞、曹弘宇、董礼、吴泽昕 5 人组成,由单兴担任工作小组组长。
上述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并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此外,在本辅导机构的组织协调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致同”)及广东信达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或“信达”)参与了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辅导期限自上一期辅导进展报告签署日起即 2024 年 1 月 11
日至本辅导进展报告签署日结束。
2、辅导方式
辅导方式主要包括组织自学、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会议、案例分析等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在本辅导期,国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辅导协议及辅导计划的时间安排及中国证监会对拟上市公司的有关要求,前期联合会计师及律师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全方位的尽职调查,在此基础上对辅导对象进行了辅导工作。
根据辅导对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对股份制企业的现有认识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国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制定了详细、充实的辅导培训计划,目的是使其通过培训能够深刻了解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增强法制观念,理解自身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公司的行为。
在本辅导阶段,按照国信证券与辅导对象签订的《辅导协议》的规定,国信证券认真负责地履行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及《辅导协议》所规定的辅导义务及规范操作,辅导对象也积极配合,履行了《辅导协议》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机构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协助解决,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履行相关程序,督促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实现持续的规范运行,并协助企业制定、完善各项制度。相关人员按照辅导计划的要求进行认真学习并加以规范,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管理体系和内控制度。辅导工作小组将协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持续督促公司完善相关治理和内控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各项生产经营工作。
2、持续提升辅导对象资本市场规范运作水平
随着 A 股市场全面注册制改革的深入,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更新修订,辅导工作小组将在下一阶段辅导工作中持续更新辅导培训资料,督促辅导人员不断学习,认真了解和掌握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
要求。
三、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阶段辅导人员
国信证券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由单兴、陈金飞、曹弘宇、董礼、吴泽昕 5 人组成。
(二)下一阶段辅导计划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状况,结合公司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协助公司制订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
持续协助并督促辅导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促进辅导对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进一步协助并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持续协助并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虚假;
持续对辅导对象是否达到发行上市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协助辅导对象开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准备工作;
为保证本次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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