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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8 19:23:34 股吧网页版
泛谷药业:监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837090 证券简称:泛谷药业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深圳市泛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泛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
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泛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监事会工作效率,
切实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和《深圳市泛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列席监事会会
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监事会

第三条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
监事一名。

第四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
生。

设监事会联系人一名。监事会联系人不必是公司监事。监事会联系人由监事会主席提名,经监事会决议通过。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负责对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日常监管,指导和检查公司建立的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日常控制制度和相关措施,对报送监管机构公开披露的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有关资料和信息进行审核;

(十)《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召集和通知

第六条 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 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七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在正常情况下由监事会召集人决定召开会议的内容、出席对象等。会议通知由监事会召集人签发,由监事会联系人负责通知各有关人员并作好会议准备。

第八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
会会议。

第九条 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主席提出。书面提议应当写明如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监事会主席应在接到书面提议后十日内召集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自行召集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一条 召开监事会或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出、邮件、特快专递、电子邮件、传真或其他经监事会认可的方式;通知时限为: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到各监事;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

第十二条 应参加会议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应尽快告知联系人是否参加
会议。

第十三条 监事如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可以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参加
表决。

委托应当以书面方式,委托书上应写明委托的内容和权限。书面的委托书应在会议召开前一日送达联系人,由联系人办理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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