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2
深圳市泛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9 月
深圳市泛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股份......2
第一节股份发行......2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股份转让......5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5
第一节股东......5
第二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股东会的召集......12
第四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3
第五节股东会的召开......15
第六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7
第五章董事会......22
第一节董事......22
第二节董事会......26
第六章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2
第七章监事会......34
第一节监事......34
第二节监事会......35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7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37
第二节内部审计......38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8
第九章通知......38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9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9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41
第十一章投资者关系管理......43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44
第十三章附则......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深圳市泛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深圳市泛谷药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深圳市泛谷药业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泛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Foncoo Pharmaceutical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长源社区学苑大道 1001 号南山
智园 D2 栋 1502-1506。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734.3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高临床价值、可负
担得起,并且有商业价值的产品;优先开发精神科领域产品。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生物制品、化学
药品、中药、保健食品、医疗器械、诊断试剂、生物信息、计算机软硬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信息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健康管理咨询(不含医疗行为);电商平台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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