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1
公告编号:2023-027
证券代码:837094 证券简称:旭晟股份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广东省旭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暨停牌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广东省旭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但因公司核心财务人员一人休产假,一人离职,导致公司无法按时配合审计机构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且公司与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能就降低审计费用事宜成一致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截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公司仍未完成 2022 年年度审计及《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因 2022 年年度审计未完成, 致公司未能在 2023 年 8 月 31 日前(含当日)披露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或者披露的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未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或者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公司所披露的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或者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审计,且前述情形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
公司已于2023年9月8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广东省旭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133 号),因广东旭晟未能按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
公告编号:2023-027
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
因存在上述事项,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停牌。
二、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影响因素
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的,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
现因公司未能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未能在 2023
年 8 月 31 日前披露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存在被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5 日作出的《关于终止广东省旭晟半导体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133 号),公司将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终止挂牌。
三、 公司为消除终止挂牌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及目前的进展
因公司未能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也未能在 2023
年 8 月 31 日前披露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存在被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关于给予广东省旭晟半导体股
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216 号)、《关于对广东省旭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左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
-股转监管执行函[2023]117 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广东省旭晟半
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133 号),因公司未能按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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