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6
公告编号:2023-040
证券代码:837094 证券简称:摘牌旭晟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广东省旭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摘牌整理期结束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广东省旭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收
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广东省旭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133 号),因广东旭晟未能按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
公司自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满 5 个交易日,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并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3-028)。
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复牌、进入摘牌整理期,摘牌整理期为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终止挂牌。股票恢复交易期间,证
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旭晟”,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公司在摘牌整理期已严格按照要求于每个交易日开盘前披露一次《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3 年 10 月 16 日系摘牌整理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整理期结束后,公司
股票将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终止挂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一) 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公告编号:2023-040
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处理股东诉求并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采取措施争取使股东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 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在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将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摘牌证券非公开电子化转让服务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股票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将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三、 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 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人:左晶
联系电话:13794460032
邮箱:zuojing@xs-ir.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深河创智产业园 1 号楼
(二) 券商联系方式
券商联系人:包小龙
联系电话:(029)86216888
邮箱:xiaolong.bao@bocichina.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F
四、 备查文件(如有)
《关于终止广东省旭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133 号
公告编号:2023-040
广东省旭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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