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0-11 18:49:51 股吧网页版
学海文化:董事、监事任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0-11


公告编号:2022-018

证券代码:837108 证券简称:学海文化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
保荐

学海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由于原董事李瑞坤先生、张湘杰先生辞职,由于原监事会主席李进女士、职工代表监事邓干金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2 年10 月 9 日审议并通过补选刘建峰先生、李昌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9 日审议并通过补选尹友强先生
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提名刘建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到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昌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到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2-018

提名尹友强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到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为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鉴于公司原董事李瑞坤先生、张湘杰先生提交辞职报告,鉴于公司原监事会主席李进女士、职工代表监事邓干金先生提交辞职报告,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拟提名刘建峰先生、李昌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新任董事,拟提名尹友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新任监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刘建峰先生,198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党员,2008
年 8 月至 2011 年 8 月,就职于宁乡市枫木桥乡政府城管和项目办;2011 年 9 月至 2016
年 8 月,就职于宁乡市双凫铺镇政府计生办;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8 月,就职于宁乡
市工商联办公室;2018 年 9 月至今在学海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李昌民先生,198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工商大学硕
士研究生。曾就职于新东方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永州市学海素质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尹友强先生,男,生于 1971 年 11 月,中共党员,高级教师,湖南工业大学教授。
1994 年 7 月至 2012 年 2 月,先后就职于株洲市第一中学、株洲市第十八中学、株洲市
第三中学、株洲市教育局,历任教务处副主任、教学副校长、综调室副主任、基础教育
科副科长;2012 年 2 月至 2020 年 10 月,就职于株洲市实验学校(株洲市示范性综合
实践基地),任校长、党总支书记;2020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永州市学海素质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永州市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任校长、党支部书记。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告编号:2022-018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