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16
公告编号:2021-020
证券代码:837132 证券简称:创业人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厦门创业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涉嫌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涉嫌股份代持基本情况
厦门创业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桂银太,于2018年11月,与公司员工黄永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下称“《转让协议》”),约定桂银太将其个人持有公司股份的5万股转让给黄永胜,至黄永胜取得新三板开户资格,正式办理股权转让手续。若交割, 桂银太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由4,768,197股变更为4,718,197股,持股比例将由9.54%变更为9.44%;黄永胜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由0股变更为50,000股,持股比例将由0%变更为0.1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变化。
协议履行过程中,由于黄永胜未能开立具有新三板股票交易权限的证券账户,导致上述股份未能按照《转让协议》的约定交割。桂银太无股份代持的主观意愿,但其签署《转让协议》、收取款项至解除协议及退款之间存在较长的时间跨度,存在股份代持的风险。
二、《转让协议》的解除及退款情况
桂银太于2021年3月,与黄永胜签署《股权回购协议书》(下称“《回购协议》”),《回购协议》约定如下:“桂银太回购《转让协议》中的标的股份,双方一致确认,就代持股事宜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纠纷。”截至2021年4月30日,桂银太已将全部款项退还至黄永胜,股权代持风险已解除。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股份转让系实际控制人和被代持人之间的个人行为,实际控制人在《委托协议》的解除及完成退款前并未将上述事项告知公司董事会和主办券商,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办券商均未知悉或参与。
桂银太已主动协调投资人将款项退还,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公告编号:2021-020
人员将加强关于公众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规则方面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
综上所述,上述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情况和财务方面没有重大影响,同时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股权纠纷,对公司发展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厦门创业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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