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27
公告编号:2023-047
证券代码:837134 证券简称:天元智能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 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涉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 2023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
公告编号:2023-047
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已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本次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鉴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事项已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
议。结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莉、钱振华
2023 年 7 月 27 日
公告编号:2023-047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莉 钱振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