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3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五洲阀门原定于2020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会计师事务所未能按期进场开展审计工作,导致公司 2019 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无
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 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公司已于 2020 年4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临时公告、会计师事务所及主办券商专项意见。在年度报告延期期间内,公司将按《通知》要求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经审计 2019 年年
度报告发布。若公司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含 6 月 30 日)前无法披露 2019 年年
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4.1 第(五)项、4.5.1 第(三)项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
关规定,若公司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含 6 月 30 日)前无法披露 2019 年年度
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若公司未按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可能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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