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9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轩创国际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江海证券作为北京轩创国际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对年度报告的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15 年 11 月 2 日,北京轩创国际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ST 轩创”)与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签署了《推荐挂牌
并持续督导协议书》,2019 年 6 月 15 日签订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费用的补充
协议》,对每年持续督导费及其支付时间作出了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ST轩创已累计两年以上未按协议约定向江海证券支付持续督导费。江海证券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
(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的规定,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第一次对 ST 轩创进行催
告,若 ST 轩创经江海证券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支付持续督导费用,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江海证券可以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ST 轩创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若公司经江海证券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支付持续督导费,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江海证券可以单方面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在江海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在持续督导协议解除前,主办券商仍将依法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催告函》
江海证券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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