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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6-27 19:57:09 股吧网页版
ST轩创: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轩创国际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27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轩创国际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江海证券作为北京轩创国际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和相关专项核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其他(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及相关风险) 否

2 公司治理 其他(公司违规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否

人提供担保、承担债务并未履行相应审

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 信息披露 其他(公司及李时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否

人、出具限制消费令)

4 其他 其他(公司存在多次未及时履行信息披 否

露义务的情形,表明公司内部控制存在

重大缺陷)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及相关风险

2016 年 1 月 12 日,武新年与李时良(“轩创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系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借贷合同和担保合同,约定借款 500 万元,用于北京轩创国际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轩创公司”)业务资金需要,由于该款项主要用于轩创公司业务资金需要,故约定轩创公司为担保方。

由于该款项主要用于轩创公司经营所需,经协商,2017 年 8 月 25 日,武新

年与李时良、轩创公司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约定李时良将欠武新年的债务本金 5000000 元转让给轩创公司,由轩创公司直接向武新年偿还债务并负担相应利

息,承担法律规定的债务人的相关义务。2017 年 8 月 31 日,武新年与李时良、

轩创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书,约定轩创公司欠武新年债务本金 5000000 元,轩创公司按照年化 13%的利率自李时良借款之日起向武新年支付利息,其他未偿部分或不足部分由李时良个人负担,如轩创公司不能按时按期偿还全部款项,则未偿还部分由李时良向武新年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直至还清全部款项为止。

由于未能及时支付借款本息,武新年将公司及李时良诉至河北省保定市莲池

区人民法院。莲池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 月 9 日立案,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

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于 2020 年 8 月 6 日作出(2020)冀 0606 民初 215 号一审判

决:公司偿还原告武新年借款本金5000000元及利息(按照年利率13%计算自2016年 5 月 14 日起至本金偿还完毕之日止);李时良给付原告武新年借款利息(以本

金 5000000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11%计算自 2016 年 5 月 14 日起至本金偿还完

毕之日止);公司给付原告武新年律师费 41200 元、保全保险费 20000 元;李时良对公司的上述款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

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79848 元,由武新年负担 3194 元,公司负担 76654 元;

保全费 5000 元,由公司负担。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后向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保定市中级

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立案,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作出维持原判终审判

决,二审案件受理费 79,848 元,由公司负担。

因公司及李时良短期内难以筹集资金偿还本息,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被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2021)冀 0606 执 1108 号),执行标的5,000,000 元。

2、公司违规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承担债务并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如上所述,2016 年 1 月 12 日,公司为李时良向武新年借款 500 万元承担担

保责任,但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履行信息披露。

2017 年 8 月 25 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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