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0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有科工材料(昌吉)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大有科工材料(昌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科工”、“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否
2 停产、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破产清算 否
3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因未能于 2021 年 4 月 30 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6 日起被实施停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三章十六条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之情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终止其股票挂牌,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之前未能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截至本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短期内尚无复工复产的经营计划。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3、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之后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关情形消除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公司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若公司无法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含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股
转公司将启动强制终止挂牌程序,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股转公司决定为准。
公司连续多年亏损,主营业务已经陷入停顿,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公司未能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针对上述事项已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并及时履行了通知、风险提示、现场检查等督导义务,主办券商将继续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主办券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孙金利的访谈;
2、主办券商与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常印章的访谈;
3、公司办公场所的现场照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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