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公告编号:2020-018
证券代码:837179 证券简称:美克思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新疆美克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19 年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我公司委托,审计了新疆美克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截至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签
发瑞华审字【2019】02240038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对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境外三家应收账款事项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美克思公司应收吉尔吉斯斯坦东方投
资有限公司 15,819,806.89 元,应收吉尔吉斯斯坦 3AO CY-12 股份有
限公司 2,337,452.88 元,应收乌兹别克斯坦 MARKAZTRANS-SAVDO 有限责任公司 2,681,911.55 元。美克思公司针对上述应收款项按单项
公告编号:2020-018
评估信用风险损失,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0,839,171.32 元。
2、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美克思公司 2019 年发生净亏损 47,738,443.98 元,且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美克思公司股东权益为-21,671,474.11 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总额 112,495,220.11 元。以上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美克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出具非标准保留意见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涉及往来款确认的事项:
理由和依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美克思公司应收吉尔吉斯斯坦东方投
资有限公司 15,819,806.89 元,应收吉尔吉斯斯坦 3AO CY-12 股份有
限公司 2,337,452.88 元,应收乌兹别克斯坦 MARKAZTRANS-SAVDO 有限责任公司 2,681,911.55 元。美克思公司针对上述应收款项按单项评估信用风险损失,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0,839,171.32 元。受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我们无法实施上述境外应收款项的函证程序,也未获取美克思公司针对上述款项按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恰当性的外部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应收款项真实性、准确性及收回的可能性。
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就 2019 年 12 月 31 日境外应收款项的真
实性、准确性及收回的可能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会计师事务所无法确定与该等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以上是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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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针对上述审计意见,公司的应对措施如下:
1、公司将梳理财务档案,防止财务档案的缺失。
2、积极与吉尔吉斯斯坦东方投资有限公司、吉尔吉斯斯坦 3AOCY-12 股份有限公司、乌兹别克斯坦 MARKAZTRANSSAVDO 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公司的管理层沟通,并加大催款力度。
3、公司已把三家国外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积极收集合理性、恰当性的外部审计证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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