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37181 证券简称: 智诺科技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监事会关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 2023 年度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本公司提交了编号为[2024]京会兴专字第 00620005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做出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事项段事项内容原文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
描述了公司自 2018 年起连续多年亏损和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
未分配利润亏损金额较大造成的影响,这些事项或情况, 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智诺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了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审
公告编号:2024-006
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4月 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将继续督促董事会、公司管理层积极处理带特别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报告所涉及事项,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杭州智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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