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关于杭州智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
见的专项说明
[2024]京会兴专字第 00620005 号
杭州智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杭州智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诺科技”)委托,根
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智诺科技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2024]京会兴审字第00620005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本所就该公司上述财务报表出具的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描述了公
司自 2018 年起连续多年亏损和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亏损金额
较大造成的影响。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智诺科技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146,624,134.70 元,已超过公司股本总额为 148,200,000.00 元的二分之一,且自 2018 年起连续多年亏损。
三、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段中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形说明
无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上述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1
(特殊普通合伙)(盖章)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2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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