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07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天风证券作为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新高科”或“公司”)
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十三条 第一款 “挂牌公司在股东大会上不得披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挂牌公司按照规定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会议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披露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最迟应于 2021 年 4 月 7 日披露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披露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尚未向主办券商提供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未及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股转公司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未及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股转公司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此外,请注意 2020 年 12 月 15 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
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的公司风险事项:公司涉及较多诉讼事项;公司涉及业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案件,公司可能涉及债务违约,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可能被冻结。请注意 2020 年 12月 30 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的公司风险事项。请注意 2021 年 2 月 2 日披露的《天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的公司风险事项。
券商已督促并将继续督促公司补充披露诉讼事项、银行账户冻结事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被限制消费、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应披露重大事项。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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