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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7-02 20:32:40 股吧网页版
鼎新高科:关于补发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声明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02


公告编号:2021-025

证券代码:837182 证券简称:鼎新高科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二〇二〇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三)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披露公司《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鼎
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专项说明》,因年报定稿时间较晚,未及时披露《永拓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
〇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现予以补充披

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永拓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
2021-024)。

公告编号:2021-025

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严格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及时、完整。公司董事会对补发公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见谅。感谢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公告。

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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