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02
公告编号:2021-026
证券代码:837182 证券简称:鼎新高科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
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新高科”)全体股东委托,审计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上述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0”所述,贵公司 2020 年度发生净亏损
2,700.46 万元;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货币资金”所述,贵公司截至 2020 年末银行存款因诉讼事项被冻结 746.22 万元;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6、短期借款”、“附注五、23、长期借款”所述,贵公司截至 2020 年末存在无法偿还的到期银行贷款
3,430.25 万元;如财务报表“附注十、5、(2)银行借款到期未能
公告编号:2021-026
偿还”所述,贵公司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增加无法偿还的到期银行贷款 2,300.00 万元;如财务报表“附注十、1、2 重要的调整事项和重要的非调整事项、附注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所述,贵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应付采购款及融资租赁款 1,170.04 万元。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5 所述,贵公司产品生产和销售及防水工程作业量低于预期,使原预付生产原材料采购和防水工程劳务涉及的相关合同难以履行,致预付前海中建劳务分包(深圳)有限公司劳务费1,713.69 万元、深圳沣迪商贸有限公司材料采购款 1,368.89 万元、深圳市鼎新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劳务费 1,206.18 万元,结转至其他应收款待分期收回,形成资金占用,增加了贵公司资金周转困难。
如财务报表“附注九、2 或有事项”、“附注十、2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所述,贵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涉及的担保金额 1,460.98 万元。
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不确定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告编号:2021-026
公司董事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主要原因是鼎新高科 2020 年度发生净亏损 2,700.46 万元,截至 2020 年末银行存款因诉讼事项被冻结 746.22 万元,截至 2020 年末存在无法偿还的到期银行贷款
3,430.25 万元,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增加无法偿还的到期银行贷款 2,300.00 万元,无法偿还到期应付采购款及融资租赁款
1,170.04 万元。鼎新高科对外担保事项涉及的担保金额 1,460.98 万元。
鼎新高科产品生产和销售及防水工程作业量低于预期,使原预付生产原材料采购和防水工程劳务涉及的相关合同难以履行,致预付前海中建劳务分包(深圳)有限公司劳务费 1,713.69 万元、深圳沣迪商贸有限公司材料采购款 1,368.89 万元、深圳市鼎新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劳务费 1,206.18 万元,结转至其他应收款待分期收回,形成资金占用,增加了鼎新高科资金周转困难。
针对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董事会已要求管理层拟实施以下改善措施:
1) 改善自身经营状况及寻求股东财务支持。
2) 加强预付材料款与工程管理。
3) 努力完善公司的经营战略和方针,根据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经营要素
4) 进行资产整合,以期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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