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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6-17 16:22:10 股吧网页版
鼎新高科: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22/06/17)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17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天风证券作为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无法或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2 生产经营 (被)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新高科”或“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发生大额亏损、银行存款因诉讼事项被冻结、截至 2020 年末存在无法偿还的到期银行贷款、无法偿还到期应付采购款及融资租赁款、公司产品生产和销售及防水工程作业量低于预期致预付账款结转至其他应收款待分期收回、存在对外担保等,该等事项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情况未发生好转加之疫情影响,公司出现业绩持续下滑、经营现金流短缺、人员流失严重等不利情形。截至目前公司未能聘请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实施审计工作,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之后每十个交易日

披露一次,直至相关情形消除或全国股转公司作出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鼎新高

科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

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于 2022 年 5 月 5

日、2022 年 5 月 19 日、2022 年 6 月 2 日分别披露了《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2-004、2022-005、2022-006)。

公司应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进展

公告》,公司预计无法披露 2022 年 6 月 17 日以及后续应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

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进展公告》。

(2)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六个月内举行。现因公司经营困难,无力聘请审计机构进行 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预计无法披露《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3)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收到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2021)粤 13 破申 185 号”《民事裁定书》,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

受理申请人对鼎新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风险提示

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0)。公司后续未披露相关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

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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