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
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浙江华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江科技”“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华江科技与浙商证券签订的《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辅导机构参与辅导人员情况
本辅导阶段期内,因项目组成员工作安排调整,孙书利不再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组长变更为廖晨,并新增吕小萍、陈摇星、沈辛易为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本次变更后,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廖晨、吕小萍、孙书利、郑鹏、施旭波、张洁琼、李健、席薇薇、李玲、陈摇星、沈辛易,其中廖晨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上述辅导人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相关专业知识及对行业的充分了解,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除浙商证券外,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律所”)。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未发生变化。
2、辅导对象接受辅导人员情况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为华江科技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含 5%)的股东(或委托代表)。
在本次辅导期内,公司完成了董监高换届选举工作,其中 3 名董事发生了变动(童继红、谢志龙、沈智慧变更为邱堪辉、濮阳烁、洪振华),同时新增 4 名独立董事(张杰、严由亮、郑奇、李强),董事会人数由 5 名增至 9 名,公司已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本次换届公司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由邵伟斌、周明海、邱堪辉、濮阳烁、洪振华、张杰、严由亮、郑奇、李强等 9 名董事组成,公司监事会由孙剑、陈崟、朱艳妍等 3 名监事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周明海、黄锦伟、何斐鲁、丁昊晖、陶杰璐等 5 名成员组成。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童继红、谢志龙、沈智慧不再属于公司接受辅导对象,邱堪辉、濮阳烁、洪振华、张杰、严由亮、郑奇、李强属于公司新增接受辅导对象。除上述事项外,华江科技其他接受辅导对象未发生变动。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浙商证券与华江科技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贵局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在网站上对华江科技辅导备案进行了公示。华江科技的第
一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1 日-2024 年 1 月 15 日,第二期
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6 日-2024 年 3 月 31 日。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组织辅导对象自学、讨论、访谈、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辅导对象对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辅导期内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浙商证券、中汇会所、德恒律所对公司辅导对象进行了具有针对性的授课教学,对证券市场、财务专题和公司合规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组织辅导对象进行相关测试;公司辅导对象学习认真、反馈积极,逐步树立起了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法治和自律意识。
2、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并取得尽职调查资料,结合公司函证、访谈等形式,对公司开展了全面及专项尽职调查工作,深入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全面收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基础材料,对公司财务会计、经营资质、业务获得和执行的合规性、募投项目方面进行了重点核查。
3、与公司管理层召开专题讨论会,充分沟通募集资金投向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初步确定募集资金投向。目前,华江科技正积极完
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
4、与发行人管理层召开专题会议及组织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形式,总结工作进展,讨论重大问题的整改方案,督促辅导对象推进落实。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中汇会所、德恒律所配合浙商证券对华江科技开展了本期辅导工作,对辅导工作勤勉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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