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14
公告编号:2021-006
证券代码:837191 证券简称:京广传媒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东京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山东京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1 月 13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 月 1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山东京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京广传媒), 住所地:山东省潍坊市奎文
区潍州路 616 号甲号内 1 号楼 103、156 号。
刘晓阳,男,1970 年 12 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长。
陈丽娜,女,1978 年 9 月出生,时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20 年 12 月 8 日,京广传媒更正披露了 2019 年年度报告,对定期报告中
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做出说明。公司调整前期存货等项目,并对 2019 年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影响当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37,400,793.11 元,
公告编号:2021-006
调整前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4,424,133.79 元,调整后 2019 年归属于
母公司净利润-7,023,340.68 元,调整比例 84.19%;调整影响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7,400,793.11 元,调整前 2019 年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9,891,626.93 元,调整后 2019 年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7,292,420.04元,调整比例 188.02%。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刘晓阳、时任财务负责人陈丽娜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
对京广传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时任董事长刘晓阳、时任财务负责人陈丽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1-006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监管措施高度重视,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按照《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坚决避免再次发生类似违规行为。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山东京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1)006 号)
山东京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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