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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20 18:10:16 股吧网页版
华商物流: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0


公告编号:2022-020

证券代码:837193 证券简称:华商物流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杭州华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华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经审查,该公告存在错漏,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前

一、权益分派方案

2、 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更正后

一、权益分派方案

2、 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公司按 10%

公告编号:2022-020

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2.70 元。(如适用)

(3) 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 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杭州华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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