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29
证券代码:837205 证券简称:金川科技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兰州金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固定资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兰州金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固定资产项目“100kt/a 动力锂离子电池用三元前驱体项目后 7 万吨工程”、“高电压四氧化三钴工艺优化项目”,合计估算总投资 169,551.03 万元。具体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中第 1.1 条的规定:
“挂牌公司购买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达到《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挂牌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房产以及购买或出售生产设备,若达到《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因此,公司本次投资建设固定资产项目的厂房及配套设施相关投入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378,006.20 万元,净资产为 20,034.79 万元。
本次建设两项固定资产项目的设备购置相关投入合计为 75,607.59 万元,占上述净资产的比例为 377.38%,达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 50%以上;但本次建设两项固定资产项目的设备购置相关投入占上述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0.00%,未达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50%以上,亦未达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30%以上。
因此,公司本次建设固定资产项目的设备购置相关投入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065,376,971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100kt/a 动力锂离子电池用三元前驱体项目后 7 万吨工程
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东部经济开发区兰州金通储能动力新材料有限公司金昌分公司厂区内。
项目估算总投 资 : 164,145.09 万元。其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费
31,850.00 万元,设备购置费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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