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8
公告编号:2022-006
证券代码:837210 证券简称:沪龙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财会〔2018〕35 号),并要求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2、2021 年 1 月 2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会
〔2021〕1 号)。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3、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35 号)。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以上 3 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报表均没有追溯调整或重述。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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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上述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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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调整 2021 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署之《浙江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经与会监事签署之《浙江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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