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29
公告编号:2023-030
证券代码:837220 证券简称:弘方科技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联信弘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联信弘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联信弘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一)为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增强员工使命和归属感,形成对公司核心员工的有效吸引、激励和保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经营管理层推荐,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张雪、张小宁、王克昆为公司核心员工,该议案内容
详见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9)。上述核心员工提名已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向全体员工公
示和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未有任何个人对公示的核心员工名单提出异议。
且上述核心员工提名的议案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职工代
表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对董事会提名的核心员工进行了核查。
(二)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公告编号:2023-030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监事会认为,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未发现所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不存在明显损害挂牌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张雪、张小宁、王克昆为公司核心员工。同时,监事会同意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提
交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联信弘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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