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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1 15:30:48 股吧网页版
弘方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1


公告编号:2024-053

证券代码:837220 证券简称:弘方科技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联信弘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 8 号庆亚大厦四层弘方科技公司大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马进宝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3,199,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59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公告编号:2024-053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无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相关股东提名和公司董事会充分讨论,拟提名马进宝、易佳、赵勇、张佳怡、马潮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上述提名董事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3,199,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推荐及资格审查,提名冯霜、孙媛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冯霜、孙媛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上述提名的监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24-053

普通股同意股数 33,199,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考虑未来可持续发展需要,同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派现金
股利的方案。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06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联信弘方(北京)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编号:2024-051)。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3,199,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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