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37221 证券简称:金穗生态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广西金穗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西金穗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西金穗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西金穗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构成及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罢免,
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监事会受股东大会委托,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是公司的监
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监事会形式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列席董事会会议;
(九)监督检查公司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执行《公司章程》的情况以及内控制度、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十)监督公司重大计划、方案的制订和实施;
(十一)监督公司财务预算和决算、利润分配等重大决策活动等规范情况;
(十二)发现公司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
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敢于、阻挠。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四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时;
(五)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监事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应当向全体监事征
集会议提案,必要时可向公司全体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六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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