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9
西藏徒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0-014
证券代码:837233 证券简称:徒河食品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西藏徒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4 月 2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晨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周奇凤因外地出差缺席,委托董事司文贵代为表决。
董事赵长胜因外地出差缺席,委托董事张晨代为表决。
董事绳志萍因外地出差缺席,委托董事张晨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西藏徒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0-014
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审计机构未能及时进场审计,截止 2020
年 4 月 21 日,审计机构完成了对公司的现场审计工作。因疫情影响,公司上下游客户未能及时回复函证,审计机构未能获得充分的审计依据,无法于 2020 年4 月 30 日完成审计工作。
公司一直与审计机构保持沟通,积极地配合审计机构工作,尽早获得审计依
据,完成审计工作。审计机构预计于 2020 年 5 月 30 日前完成审计工作,最迟不
晚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鉴于此情况,公司预计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反对/弃权原因:董事周奇凤不了解具体细节而放弃表决。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西藏徒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西藏徒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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