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06
关于对西藏徒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
半年报问询函
半年报问询函【2020】第 016 号
西藏徒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徒河食品)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经营模式及毛利率变动
你公司主营业务为徒河黑猪养殖、肉制品加工及销售。半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95,332,089.37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1%;当期发生营业成本 79,592,630.10 元,较上期增加 32.63%;当期实现毛利率 16.51%,较可比同期下降 22.06 个百分点。你公司解释上述变动系报告期受疫情影响,销售量下降,公司开展促销活动,以成本价处理部分商品,导致成本增加,毛利率降低。
你公司报告期末存货余额 169,469,998.93 元,较期初下降 6.84%;
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期末余额 64,964,583.86 元,较期初增加241.81%;库存商品期末余额 100,206,546.93 元,较期初下降 30.47%,均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你公司 2019 年年报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年审会计师指出你公司库存商品均为冷冻肉(需低温存放且有一定保质期限)且占资产比重较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你公司销售造成不利影响,如不能完成既定销售,将会导致存货发生减值。
半年报披露显示,受报告期商品促销、对部分货品采取先提货后付款的销售方式影响,你公司应收账款账余额大幅增加,由期初的
4,065.81 元增加至期末的 30,121,146.96 元;应收账款附注显示,你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金额合计 29,926,763.75 元(坏账准备 1,691,077.95 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99.35%。
此外,半年报披露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联合专业卡券营销制作公司,打造线上提货券营销新模式。
请你公司:
(1)说明当期对部分促销商品采用先发货后收款模式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并说明该业务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及确认时点;
(2)结合应收账款增加及前五名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说明问题(1)中销售对方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以及相关应收款项的期后回款情况;
(3)结合 2019 年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当期预计及实际销售情况(从数量及单价两方面进行说明),说明你公司报告期实际销售情况与预计销售情况的差异;
(4)结合冷冻肉保质期限、在手订单情况及问题(3)有关销售情况等,详细说明库存商品减值测试过程以及判断该部分存货未发生减值的具体依据;
(5)结合经营计划及市场需求情况,说明你公司当期消耗性生物资产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6)补充说明报告期提货券营销的具体业务模式,该业务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收入确认时点,当期该业务模式下实现的营业收入、成本结转及存货发出情况等。
2、关于预收账款与新收入准则执行情况
你公司报告期末预收账款余额 5,123,607.37 元,较上期末增加74.89%,你公司解释相关款项为预收聊城朋举食品有限公司的货款。
请你公司结合新收入准则有关要求及款项性质,说明在新准则执行后将预收货款在“预收款项”项目进行核算的做法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11 月 20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
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一部
2020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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