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4
公告编号:2021-025
证券代码:837237 证券简称:锐思股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锐思博通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北京锐思博通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8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北京锐思博通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王喆,时任公司董事长;高木方,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1-025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王喆、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高木方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第 6.2 条、第 6.3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北京锐思博通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王喆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高木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的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高度重视,深刻检讨,已充分认识到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的重要性,今后将严格遵守《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
公告编号:2021-025
《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及时、审慎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整改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6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n)披露了《北京锐思博通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4)。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北京锐思博通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北京锐思博通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