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6
证券代码:837237 证券简称:锐思股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锐思博通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股东大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237 锐思股份 2022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进行见证。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对《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
(二)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对《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
(三)审议《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情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1)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2)。(四)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对《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审议。
(五)审议《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各位股东对《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进行审议。
(六)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对《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基于未来生产经营安排及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审计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具备独立性、专业性,符合为公司提供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要求,现提请续聘其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适应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修订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北京锐思博通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九)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十)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详情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董事会关于2021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十一)审议《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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