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6
公告编号:2022-022
证券代码:837237 证券简称:锐思股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锐思博通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锐思博通品牌管
挂牌公司
理股份有限公司
王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王喆 董监高 挂牌公司董事长
执行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1)京仲裁字第 2913 号
立案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
案号:(2021)京 02 执 1311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仲裁委员会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1 年 12 月 9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二被申请人(北京锐思博通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王喆)连带向申请人支
公告编号:2022-022
付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免租期租金 358018.75 元;
2、二被申请人(北京锐思博通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王喆)连带向申请
人支付 2020 年 5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的租金 1212218.41 元;
3、二被申请人(北京锐思博通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王喆)连带向申请
人支付 2020 年 1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的库房租金 568246.5
元;
4、二被申请人(北京锐思博通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王喆)连带向申请人支付解约违约金 80000 元;
5、二被申请人(北京锐思博通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王喆)连带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水费 17499 元;
6、二被申请人(北京锐思博通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王喆)连带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供暖费 15435.44 元;
7、二被申请人(北京锐思博通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王喆)连带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20000 元;
8、本案仲裁费 52013.96 元,由二被申请人(北京锐思博通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王喆)承担 31208.38 元,由申请人承担 20805.58 元,二被申请人(北京锐思博通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王喆)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代其垫付的仲裁费 31208.38 元。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经营和财务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但不会对股东权益保护构成影响。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包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包含挂牌公司董事长王喆先生。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告编号:2022-022
上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是因公司经营出现资金短缺,不存在恶意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知悉该事项后,积极协调处理各方关系,争取妥善处理上述事宜。该案件的部分执行款项已分次扣划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指定账户,公司也将继续筹措资金为履行上述案件确定的法律义务做好准备,争取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情形,消除失信被执行人的负面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记录》
北京锐思博通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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