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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12 17:25:41 股吧网页版
洪海龙腾: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洪海龙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决定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1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洪海龙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

牌决定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主办券商”作为北京洪海龙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海龙腾”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收到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

于终止北京洪海龙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 【2022】227 号),决定内容如下:

你公司未按要求披露定期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 我司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后 的次一交易日内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说明公司、主办券商接受 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情况,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并根据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你公 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我司公告发布之

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我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 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如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

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你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4 月 26 日起复牌,并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我司对你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

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洪海”。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 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你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 当进入我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 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你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 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

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

请核准。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洪海龙腾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终止挂牌后,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保障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一)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周静

联系方式:18953272022

(二)主办券商联系方式

主办券商联系人:孙瑜鸿

电子邮箱:sunyh@swhysc.com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对洪海龙腾提示如下事项:

(一)公司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公告;

(二)公司可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相关规 定申请复核,并需要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有关决定之日 (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申请;

(三)公司如提出复核申请,应在申请当日披露关于已提出复核申请的公 告,并在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复核决定当日披露公告,说明复核决定的主要内容 以及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具体安排;

公司如未提出复核申请,应当在复核期限届满当日,披露关于未提出复核 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四)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 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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