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0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关于北京洪海龙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主办券商”)作为北京洪海龙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海龙腾”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
于终止北京洪海龙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 【2022】227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挂牌 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有关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 有关决定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申请。根 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 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 止挂牌。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洪海龙腾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洪海龙腾股票自 2022 年 4 月 26 日起复牌,并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终止挂
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洪海龙腾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 牌洪海”。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督导洪海龙腾在股票恢复交易期间于每个交易日开盘前披露 一次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主办券商已督导洪海龙腾及其相关人员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 解决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洪海龙腾股票终止挂牌后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应当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则及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周静
联系方式:18953272022
(二)主办券商联系方式
主办券商联系人:孙瑜鸿
电子邮箱:sunyh@swhysc.com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关于终止北京洪海龙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 决定》(股转系统发【2022】227 号)。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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