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3-13
公告编号:2019-009
证券代码:837247 证券简称:洪海龙腾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北京洪海龙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
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洪海龙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并提请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就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股东保持积极沟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对异议股东采取回购其股份或者协调第三方回购的保护措施,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1、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公告编号:2019-009
股东;
(2)未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按照公司公告内容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25日)的《股东名册》记载的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2、回购价格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调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以适当的价格进行回购,回购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3、申报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一个月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及对应转款证明、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身份信息以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公告编号:2019-009
超过申报股份回购有效期或申报股份回购有效期届满之后,有关异议股东再次要求回购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义务。
4、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本次回购事项的履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周静
联系电话:010-56279749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一区1号楼4层14单元公司会议室
北京洪海龙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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