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21
证券代码:837266 证券简称:高健科技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高健电子科技(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0 年 5 月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董事会
第六章: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通知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高健电子科技(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高健电子科技(合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原高健电子科技(合肥)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为高健电子科技(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 168 号科技实业园 D 组团厂房
D-17D-22 单体 1D22-5D22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贰仟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或其他投资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行业的繁荣与发展。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及其附件、耗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医用口罩,一次性口罩、棉质口罩、防尘口罩、防晒口罩、防护服、护目镜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生产和销售;消毒产品生产、销售(除危险化学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根据《公司法》规定由高健
电子科技(合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设立后公司股份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孟路英 净资产折股 377.6 47.20%
2 陈东东 净资产折股 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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