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5
公告编号:2022-012
证券代码:837276 证券简称:明瑞智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安徽明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
组成。 组成。
第一百九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一百九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
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与投资者和潜在 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进投资者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以实现社会、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以实现社会、投资者、公司三方面利益一致的管理措施。 公司三方面利益一致的管理措施。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
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
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
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终止挂牌的,应充分考虑股东合法权
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
公告编号:2022-012
终止挂牌过程中应制定合理的投资者
保护措施,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制定合理的
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现金选择
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
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
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可以通过设立
专门基金等方式对投资者损失进行合
理的补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为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安徽明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安徽明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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