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9
安徽明瑞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二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 ......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第一节 股东 ......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4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第五章 董事会 ...... 21
第一节 董事 ...... 21
第二节 董事会 ...... 23
第六章 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 27
第七章 监事会 ...... 32
第一节 监事 ...... 32
第二节 监事会 ...... 3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4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5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5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6
第一节 通知 ...... 36
第二节 公告 ...... 37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8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9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39
第十三章 附则 ...... 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明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安徽明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滁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安徽明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 安徽省滁州市城东工业园黄山北路 11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170,239 元。
第七条 经营期限:长期。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市场为导向,以诚实信用为基础,不断探索适合公司发展的经营方式、做强做大主业,不断提
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股东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系统、配电、供电控制系统和设备、微机保护监控装置、直流电源、民用安防系统、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机的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建设与经营;自动化仪器仪表、电线电缆、计算机及其部件的销售与服务;售电;电力供应;合同能源管理;电力系统的安装服务;新能源汽车的运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租赁与销售;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道路普通货运;机械加工;金属材料、通信电源的销售;医疗器械二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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