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837276 证券简称:明瑞智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安徽明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已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安徽明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明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明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不能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六条 公司可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通方式应尽可能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七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1.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
了解和熟悉。
2.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3.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4.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5.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八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
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2.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
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3. 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
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4.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
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5. 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
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6. 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1. 投资者(包括在册的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
2. 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3.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4. 监管部门等相关机构;
5. 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十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2. 股东大会;
3. 公司网站;
4. 一对一沟通;
5. 电子邮件和电话咨询;
6. 现场参观;
7. 其他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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