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08
证券代码:837276 证券简称:明瑞智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安徽明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收购唐山龙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龙开”)所持控股子公司明瑞智能(唐山)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明瑞”)20%股权,该部分股权的认缴出资额为 2000.00 万元,实缴出资额为 100.00 万元,转让价格为 100.00 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由公司完成剩余的实缴出资义务。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
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净资产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二)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2023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收购唐山龙开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控股子公司明瑞智能(唐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2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从控股子公司明瑞智能(唐山)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明瑞”)法人股东唐山龙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龙开”)收购 20.00%的股权,唐山明瑞注册资本为 100,000,000.00 元,其中公司认缴注册资本 55,000,000.00 元,实缴注册资本 17,970,500.00 元,唐山龙开认缴注册资本20,000,000.00 元,实缴注册资本 1,000,000.00 元,唐山富然科技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 20,000,000.00 元,实缴注册资本 4,300,000.00 元,唐山瑞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 5,000,000.00 元,实缴注册资本 0.00 元,唐山明瑞自成立以来一直处于未实际经营状态,故公司以 1,000,000.00 元收购该部分股权。
2022 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 231,241,331.60 元,净资产为 70,558,087.68
元,上述股权交易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以成交金额 1,000,000.00计算,上述交易金额占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 0.43%,占净资产的 1.42%,故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关于公司收购
唐山龙开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控股子公司明瑞智能(唐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20%股权的议案》进行审议,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唐山龙开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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