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04
公告编号:2020-018
证券代码:837281 证券简称:诺维北斗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陕西诺维北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贷款的基本情况
陕西诺维北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为补充流动资金,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 500.00 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集合信贷),期限 2 年,贷款利率为 4.51%。本次贷款由陕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反担保措施如下:
(1)将刘晓雅名下位于长安区杜陵东路 366 号富力城小区,权证编号为西安市房权证长安区字第 41-41442 号的房产抵押给陕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房产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将陕西诺维北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名为一种北斗卫星与 GPS卫星双模定位授时型接收机,专利证号为:ZL 2011 1 0055566.0 的发明专利质押给陕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专利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3)将陕西诺维北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名为一种北斗卫星全功能定位通信终端,专利证号为:ZL 2013 2 0430078.8 的实用新型专利质押给陕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专利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4)王蓓蓓、王海淼(配偶)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5)公司将与陕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反担保相关合同,按照
公告编号:2020-018
合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二、 贷款的必要性
本次贷款用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通过向银行贷款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将会进一步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票 5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一十二条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交易时,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五)公司单方面获利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关联董事王蓓蓓、刘晓雅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是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陕西诺维北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诺维北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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